这家经营了20多年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未向租户提供房屋绝缘保温合规报告,也未提交租房保证金,共计违反了《1986年住宅租赁法》116项!
商业,创新和就业部租赁合规调查组全国负责人Steve Watson表示,该公司违法的规模和数量如此令人担忧。“没有任何借口可为这种行为开脱,该公司应该知道怎么做才是更好的,这一事实表明了其运作的完全失败。”
房东,尤其是一家已经经营了20多年的物业管理公司,在面对作为相对弱势一方的租客时, 应该履行其法律义务,让租客信任和相信他们。
这样胆大妄为的公司自然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租赁仲裁庭勒令该公司支付34000多新西兰元的赔偿金。其中115份示范性损害赔偿,每份250新西兰元,由没有向租赁委员会中心提供保证金的房东支付。
对于The Rent Centre未根据租赁协议向租户提供房屋绝缘保温材料的行为,则面临33个罚款,每项100新西兰元。
Steve Watson表示,这些罚款及时提醒房东检查名下房产是否根据相应法规在天花板和地板安装保温材料。房屋的绝缘保温合规声明可以让租户在租房时知晓房屋的保暖性能,让他们放心租房。”
鉴于这家物业管理公司的骇人行为,小编下面特别奉上一份别人整理好的租房须知之房东义务!现在正在租房或以后可能租房的你收好喽!
·房东需和租客签订一份租赁合约,并于租赁开始前提供一份复本给租客。
·将租客支付给他们的保证金,于23个工作日之内,送交建筑及住房管理局。
·最多只能提前收取租客2个星期的租金。
·就租客所支付的任何抵押金开立收据给租客。
·在租客迁入前,确定房产处于干净、整洁的状况。
·确定房产符合所有建筑健康与安全的规定。
·负责完成必要的维修,并于工人前来进行维修的24小时前书面通知租客。
·偿付租客已支付的任何紧急维修工作费用(只要租客能证明他们在进行维修前曾努力尝试告知房东该问题,而且该问题不是租客刻意或不慎所造成的话)。
·确定所有的门锁皆运作正常,而且房产处于合理的牢固状态。
·开立租金收据给租客,除非租客是以直接转入银行账户或不可转让支票的方式支付租金。
·在租客的书面要求下,提供租客书面报告说明租客已付租金所涵盖的租赁期。
·在提高房租的至少60天前,书面通知租客。
·在进行房屋内部检查的48小时前,书面通知租客(房东可在不发通知的情况下到该块土地,但必须尊重您的隐私。)
·尽力确保租客不打扰到房东的其他房客。
·在决定出售该房产时,书面告知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