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汇款时,收款银行只对超过50,000美元的金额提供“外汇交易”证明。如金额少于50,000美元,银行将出具信用票据,这些票据和银行的确认信函,于进行登记公寓单位所有权时,将提交给国家土地部门。
如果您在泰国没有银行账户,您可将汇款直接汇入开发商的账户中。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作为收款人,将代表买方
从银行取得“外汇交易”证明。开发商将保留所有的证明文件和/或信用票据直到公寓单位所有权的转让日为止。
如果买方希望保留这些文件,可以向发展商提出要求。如果您在泰国己有银行账户,该程序是相同的。但您将作为收款人,所以您必须自行取得银行的“外汇交易”证明。
注意事项:
1. 汇款人和买主姓名尽量相同(如由他人代汇,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购买的项目名称,买主姓名和单位号),并填写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全名和地址。
2.支付款项必须以外汇的形式汇入。建议汇美金为主的外币,不要直接汇入泰诛,在汇入前不可转换成泰诛,转换成泰诛的手续将由收款银行完成。
3. 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购买的项目名称,买主姓名和单位号(千万不可写错)。
4. 支付款项时,一般建议多汇50-100美元。需包含海外和收款银行的手续费以及由于货币兑换产生的金额变化。多出来的金额会在购买公寓的后期款项中结算。如果客户首付少汇,则可能出现需补足(再次汇款)或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况。
5. 支付款项汇出后,请将汇款单保留并扫描发给开发商,以供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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