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十番为您逐条介绍说明签约前需要确认的资料。
首先,重中之重就是所谓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啦。其中,平时大家不会注意到的一点就是瑕疵担保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
在日本,不动产买卖中所提到的瑕疵是指“该房产存在某种缺陷”。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当所购买的房产存在隐形瑕疵时,卖主将对其承担责任。买主无法事先了解到的瑕疵,在法律上被称之为“隐形瑕疵”,比如构造方面的缺陷或者房子漏雨等。如果存在隐形瑕疵,买主有权向卖主提出索赔。另外,买主有权终止合同。当然,必须在买主签约时不知道该房产有次瑕疵的情况下才可进行索赔或终止合同。
买卖合同中肯定会注明瑕疵担保责任,在这里十番提醒您一定要注意卖主承担多长时间内的瑕疵担保。在买卖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以下三种。
a)如果不动产公司为卖主,法律要求其承担2年的瑕疵担保。
b)买卖合同中没有标明期限的情况下,买主在知道隐藏瑕疵后一年之内有权向卖主追责。
c)买卖合同中所指定的的期限越长对买主越有利。
※作为投资型小公寓,很多时候卖主会希望不承担瑕疵担保。买主可以以此为条件进行价格交涉。但是如果您是第一次投资日本房产,还没有什么经验的话,除非您有不动产投资咨询顾问的协助,否则还是建议您一定要在合约里加上瑕疵担保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