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购买瑞士房地产的国外人士(个人与企业),必须首先取得房地产所在州颁发的许可证。这类许可证的数量受到严格限制。
生活在瑞士的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公民,以及持C类居留证者,不属于这种情况中的“国外人士”。
以长期营利为目的而购置地产不受限制,除非其业务涉及交易或租赁该地产。
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产的外国人,必须将该房产作为自己的主要居所。
对外国人购买瑞士房地产的限制规定于1961年问世,其目的在于预防国外投资者扰乱国内住房市场。
这些规定于1983年成为正式法律,后来也作过修改。2008年,一项取缔该法的政府提案被议会否决。
没有瑞士居留证的外国人在瑞士买房主要以公司的名义。个人买房手续目前依然比较困难。
许多中国人在瑞士买房,是出于取得瑞士居留、让子女在国外读书等目的。但瑞士与美国、加拿大等移民国家不同,无论在法律还是手续方面均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