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禁购令”,还非法倒卖新西兰奥克兰豪宅,这几个中国人被罚惨了!

2018-03-14 09:58  来源:后花园
 近日,新西兰高等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华人的交易案件,起诉方为新西兰土地信息局(Land Information New Zealand,LINZ)。

据法院介绍,华人买家唐文斌(音译)无视海外投资法案,在未取得资源许可的情况下于2013年在奥克兰Glendowie买下了一套崖顶别墅,紧接着,唐文斌又将其倒卖给了另一位海外买家,这笔交易同样未经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许可。

经过法院审理后,法官判处被告需支付84.7万纽币的罚金。

海外投资办公室负责政策事务的副首席执行官Lisa Barrett表示:“此案可以给广大的海外买家一个警示——新西兰高等法院将对非法的房产交易进行实时监督,任何海外买家在没有经过海外投资办公室的许可之前,都不能在新西兰购买‘敏感类土地’。”

法官Graham Lang也指出,唐文斌应该清楚新西兰政府对海外买家的交易有严格的禁令。

他说:“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政策明确规定,特定人群在新西兰买地买房时需要申请资源许可。申请资源许可的目的,是为了让海外买家信守承诺,确保新西兰能够从这笔投资中获益。”

3ee93d8852fe7e053d91293b14238e9b

据法院介绍,2013年6月,唐文斌在Glendowie买下了一套价值513万纽币的豪宅,紧接着又在同年8月将其倒卖给了黄向华(音译)、周斌燕(音译)和欧阳斌志(音译)等人。

在8月28日,黄向华、周斌燕和欧阳斌志成为了该房产的合法业主。

上述四名被告均为中国人,他们不属于新西兰的普通居民(ordinarily reside),因此属于海外人士。他们每个人都逾越了海外投资法,在未经政府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了“敏感类土地”。

如今面临他们的是高达84.7万纽币的罚金。

7c7e3b78fb7d91a4a74c8f9adeeb2bd0

法官在判决书中说道:“唐先生的罪责在于,他常年在中国和新西兰两地经商,有充足的行业经验,之前也在新西兰购买过土地,但本次他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违反了海外投资法,因此才导致了这起案件的发生。”

然而,唐文斌却反驳称,自己是因为疏忽大意才忘记了要申请资源许可。

土地信息局最终相信了唐文斌的说法。

据法院介绍,此次唐文斌没有从中赚取既得利益,这是重要的一点。

00aa2d34b635b3bee087da46f5351a1c

相反,黄向华、周斌燕和欧阳斌志却通过倒卖该房产大赚了一笔。据悉,房子当时的入手价为513万纽币,出手价为615万纽币,在抛开卖房成本以后,净利润高达102万纽币。

法官表示:“把成本计算进来后,总利润为806,360.42纽币,由于该房产的业主有三个人,所以平分下来的话,他们每个人都赚了269,000纽币左右。”

据悉,以上4名被告此前并未有过“行为不当”的记录,在庭审过后,他们都签署了“责任承担协议(admission of liability)。”

16940e5218f472c6d75397094fa2825d

唐文斌被要求支付110,500的罚金,但他希望能抹去零头,将其缩减到110,000纽币。

黄向华和欧阳斌志被要求支付229,500纽币的罚金,而周斌燕被要求支付243,000纽币的罚金。

另外,唐文斌还需要向土地信息局赔偿5千纽币,用于成本开销。与此同时,黄向华、周斌燕和欧阳斌志也将各自支付1万纽币的赔偿金。

Barrett总结说:“如果海外人士想通过在新西兰购买‘敏感类土地’来赚钱,一旦他忽视了海外投资法,没有取得资源许可证,那么政府将重点打击其盈利部分,并向对方索取高额罚金。”

标签:
本网注明“来源:外房网”的所有文章,均为外房网编辑部原创或编译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外房网”。 凡注明“来源:XX网(非外房网)”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部分转载内容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举报邮箱:sam@glofang.com
新西兰最新推荐房源
Global_Property_Price_Report_2014.Q1
资讯排行
12小时在线QQ客服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广告联系

邮箱:glofang@gl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