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敦促
越南完成土地市场以满足需求并确保发展。
前政府办公室副主席Tran Quoc Toan表示,土地市场存在许多缺点。关于当地土地市场的法律制度虽然经常调整和补充,但没有赶上现实,给国家管理土地问题带来了困难。
根据河内市国家资源和环境部的资料,在实施2013年“土地法”时,首都面临五大问题,包括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和价格确定工作中的问题。
此外,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效果不佳,导致土地征用和补偿不当以及公共土地的错误使用。
土地价格评估问题遇到了缺点,并没有跟随市场价格。目前,政府规定的土地价格是转让价格的30%至60%或更低。该国没有一个有效的系统来观察市场上的土地价格,作为土地价格评估的基础。
河内国立大学法学院的Doan Hong Nhung说,为建设城市地区征地,为国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必要的。
但是,她说,当国家,土地开发投资者和农民之间的利益没有以统一的方式分配时,存在与征地有关的争议的风险。
在购买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资产时,大多数人没有宣布逃避转让价值2%的实际价值。这导致不诚实的土地交易,这些交易不作为土地交易的基础和信息。
她说,为了克服
越南土地市场的缺点,该国应该在这个问题上完成其机构。土地流转机制应确保有关各方的利益。
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Dang Hung Vo表示,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限制使用强制性土地流转机制。
如果70%的社区接受土地转让机制,将选择土地转让机制。该机制应基于惠益分享原则。
他说,投资项目的部分好处必须与失去土地的当地社区分享。在土地使用的情况下,为了自然资源开发,例如投资水电或采矿项目,需要特别关注惠益分享机制。
自然资源与环境战略与政策研究所的Nguyen Thi Ly表示,该国应审查并完成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征地机制。
此外,政府应该制定有关土地所有者利益和权利的具体规定,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