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首脑
澳大利亚总理是澳大利亚政府的首脑。总理是联邦政府的领导人,同时也要按照负责任政府的原则对联邦议会负责。现任总理是斯科特·莫里森(Scott Morrison),他于2018年8月就任自由党领袖。
总理的职位由总督正式任命,但由于澳大利亚宪法中没有规定,因此由威斯敏斯特制度惯例管理。要想成为总理,政治家必须能够赢得众议院的信任。因此,首相通常是多数党或联合政府的领导人。总理没有固定的任期或任期数,但是当他所在政党在联邦选举中失利,或者他失去或放弃本党领导权时,他的任期就结束了。
行政权力正式授予君主,由总督根据政府部长的建议行使。政府部长由总理提名,组成联邦行政委员会。最高级别的部长组成由总理主持的联邦内阁。总理还负责国家内阁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支助由首相和内阁部门提供。总理有两处官邸:堪培拉的Lodge和悉尼的Kirribilli House,以及议会大厦的一间办公室。
有30人担任过首相,第一位是埃德蒙·巴顿,1901年1月1日在联邦政府就职。在任时间最长的总理是罗伯特·孟席斯(Robert Menzies),任期超过18年,任期最短的是弗兰克·福德(Frank Forde),任期只有一周。虽然没有法定的继承顺序,但按照惯例,总督应委托副首相代为看守。
制度基础和任命
澳大利亚总理由澳大利亚总督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64条任命,该条款授权总督根据联邦行政委员会的建议任命国务部长(总理办公室未被提及),并要求他们成为众议院或参议院议员,或在任命后三个月内成为议员。首相和财政部长传统上是众议院议员,但宪法没有这样的要求。在宣誓就任国务部长之前,如果尚未成为联邦行政委员会成员,必须首先宣誓成为该委员会成员。除特殊情况外,联邦行政委员会成员终身享有“阁下”(通常缩写为“阁下”)的称号。澳大利亚内阁由执行委员会的高级成员组成。
和其他部长一样,首相通常由总督宣誓就职,然后提交委员会(专利信)。当首相在选举中失败或辞职时,据说他要“上交委员会”,实际上是将委员会交还给总督。如果首相在任期内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或因其他原因,总督可以终止该委员会。部长在“总督任期内”任职(澳大利亚宪法第64条),因此在实践中,总督可以随时解雇部长,并书面通知他们委员会的终止;然而,除了首相的建议外,他们这样做的权力受到惯例的严重限制。
根据惯例,总理是获得众议院信任的众议院多数党或最大政党联盟的领导人。总督还可以解雇无法在议会两院通过政府供应法案的总理,包括澳大利亚参议院,政府通常不像1975年宪法危机时那样拥有多数席位。其他评论人士认为,总督在1975年的行为不当,因为惠特拉姆仍然保持着众议院的信任,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普遍接受的惯例来指导总督的保留权力的使用。然而,宪法并没有规定总理必须在众议院任职,甚至必须是联邦议会的成员(宪法规定的三个月的任期限制),尽管按照惯例,情况总是如此。参议院成员被任命为总理的唯一例子是约翰·戈登,他随后辞去了参议院的职务,当选为希金斯在众议院的议员。
虽然总理室很重要,但宪法并没有提到总理室的名字。宪法的制定者认为,威斯敏斯特制度的惯例在澳大利亚已经根深蒂固,没有必要详细说明。事实上,在1901年联邦成立之前,“premier”和“prime”这两个词是殖民地政府首脑的同义词。
如果一个政府不能让其拨款(预算)众议院通过的法案,或通过众议院的投票“没有信心”的政府,总理是遵守约定立即辞职或建议总督解散众议院并举行新的选举。
在其他情况下辞职或总理去世后,总督通常会任命副总理为新总理,直到或如果执政党或高级联合党选举出一个替代的政党领导人。这导致来自国家党(现在被命名为国家党)的政党领导人被任命为总理,尽管他们是联盟中较小的政党。1939年约瑟夫·莱昂斯(Joseph Lyons)去世后,厄尔·佩吉(Earle Page)出任临时首相;1967年哈罗德·霍尔特(Harold Holt)失踪后,约翰·麦克尤恩(John McEwen)出任临时首相。然而,在1941年,亚瑟·法登成为联盟的领袖,并在联盟双方的协议下成为首相,尽管他是联盟中较小党派的领袖,在UAP领导人罗伯特·门齐斯辞职后。
除了政府换届或领导人选举期间的短暂过渡时期外,只有少数情况是由众议院多数党领袖以外的人担任总理:
权力和角色
首相的大部分权力来自于他作为政府首脑的身份。在实践中,联邦行政委员会采取行动批准政府做出的所有行政决定,并需要总理的支持。首相的权力是通过建议指导总督批准立法、解散和休会议会、举行选举和任命政府官员,总督按照惯例遵守这些。
宪法在联邦政府和各州之间划分了权力,总理也受此约束。
任命总督的正式权力属于澳大利亚女王,根据总理的建议,因此惯例认为女王必须听从总理的建议。首相还可以建议君主解雇总督,不过目前尚不清楚在宪法危机中,君主会多快采取行动。这种不确定性,以及总督和首相之间“竞赛”罢免对方的可能性,是1975年宪法危机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政府在众议院的不信任投票中失败,预计总理将建议总督解散议会,并在无法组建替代政府的情况下举行选举。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总督可以按惯例解散议会或任命一个替代政府。
总理也是总理和内阁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通过政策咨询和协调政府主要项目的实施,支持总理和内阁的政策议程。管理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政策和计划,促进和解,为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和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提供领导,监督英联邦的荣誉和象征,为仪式和官方访问提供支持,制定整体政府服务政策,协调国家安全、网络、反恐、监管改革、城市、人口、数据和妇女政策。自1992年以来,总理还担任澳大利亚政府理事会(COAG)主席,这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一个政府间论坛,总理、州总理和首席部长以及地方政府的代表每年举行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