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公司正在寻求建立私立学校,这是一个建设项目。授予城市中心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已经批准的施工详细计划。对于已经稳定但尚未制定详细建筑计划的市区区域和街道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划管理规定,城市建筑或城市设计。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按照土地用途的目的,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计划进行。
第一:建立学校的条件
2005年《教育法》第50条(2009年修订并增补)规定了建立学校的条件。
第五十条设立学校的条件和允许进行教育活动的条件
1.完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成立学校:
a)提议根据国家主管当局批准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教育机构网络计划建立学校;
b)关于建立学校的建议,明确说明教育目标,任务,计划和内容;土地,设施,设备,拟建工地,组织结构,资源和财务;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方向。
2.完全满足以下条件时,学校可以进行教育活动:
a)关于建立学校的决定或关于允许建立学校的决定;
b)有符合教育操作要求的土地,学校,设施和设备;
c)建造学校的位置,以确保为学习者,教师和雇员提供安全和教育的环境;
d)根据每个教育水平和培训水平制定教育计划和学习材料;
d)满足标准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数量充足且结构同步,以确保实施教育计划和组织教育活动;
e)具有规定的足够财政资源,以确保维持和发展教育活动;
g)有关于学校组织和运作的规定。
3.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学校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则经主管机构许可进行教育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应当撤销设立决定或者准予设立的决定。
4.总理应规定建立和允许大学开展教育活动的条件;教育和培训部长和主管职权管理的中央机构负责人应规定各级学校开展和开展教育活动的条件。学习和其他资格。
根据上述规定,要建立学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提议根据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教育机构网络计划建立学校;
-关于建立学校的建议,明确定义教育目标,任务,方案和内容;土地,设施,设备,拟建工地,组织结构,资源和财务;学校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方向。
13/2011号通函/ TT-BGDDT第19条。
私立高中负责根据学校章程的规定和教育和培训部颁布的有关教育设备的规定,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条件。
根据上述规定,您需要根据教育机构网络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土地和建筑工地。
第二: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授予城市地区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已经批准的详细施工计划。对于已经稳定但尚未制定详细建筑计划的市区区域和街道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划管理规定,城市建筑或城市设计。国家有关部门发布。
按照土地用途的目的,按照批准的土地利用计划进行。确保相邻工程和工程的安全,以及环境保护,防火防爆和战斗的要求;确保技术基础设施的安全,灌溉工程的保护走廊,堤防,能源,交通,文化遗产地区,历史文化遗产;确保与易燃,爆炸和有毒作品以及与国防和安全有关的重要作品保持安全距离。根据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施工工程设计进行了鉴定和批准。
因此,根据2014年《建筑法》第95条第2款,要获得学校建筑许可,您需要准备一份档案,其中包括:
- 申请施工许可证;
- 根据土地法证明土地使用权的论文之一;
- 批准项目或投资决定的决定副本;
- 设计组织或作为建筑设计负责人的个人的能力和经验的声明,并附有负责人和设计经理的执业证书副本;
-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每个项目的设计图,具有施工专门机构要求的工程设计评估文件。
为了执行获得投资许可证的程序,贵公司需要准备上述文件的文件,以提交给土地所在地的区人民委员会。
除了建立学校外,贵公司还需要符合教育法和相关指导文件中的条件并执行相关程序。您的公司应在申请教学楼许可证之前申请学校设立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