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区成员国的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80天,3年或5年。
无论您的签证有效期如何,您都必须遵守90/180规则。
根据规定,在任何180天内,您最多只能访问90天的申根区成员国。这90天可以是一次访问,也可以是持续时间较短的单独多次访问。180天期间的180天从您计划进入申根区成员国之日算起。
因此,您计划在10月访问西班牙的允许停留时间取决于您6月访问荷兰在荷兰停留的天数。
假设您在六月旅行期间在荷兰度过了X天。
因此,您十月的旅行期间应该可以在西班牙停留90-X天。
例如,
如果您在6月在荷兰停留了10天,按照90/180规则,您最多可以在西班牙旅行中停留80天,并且可以使用现有签证旅行。
如果您已经用完90天的荷兰旅行,那么您在西班牙旅行中还剩0天可以使用,并且无法使用现有签证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