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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我的房客已经离开这个国家至少3个月了。我没有收到租金,也没有沟通。我无法驱逐,因为没有人可以服务。我可以将该物业归类为废弃物吗?我在美国德克萨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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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王先生

2019-02-19 09:59  重庆高地会展咨询服务中心

 假设住宅?在德克萨斯州的商业广告中,这绝对是放弃,但由于不付款,商业对租赁终止的要求远没那么严格。

 
德克萨斯州代码没有特别定义放弃,所以如果您的租约没有定义它,您需要使用良好的判断。
 
有些事情要考虑。
 
他们的东西不见了?如果所有这些都是我说肯定放弃了。如果只是一个手提箱和一些衣服,那么可能不会。
 
您是否有记录尝试联系他们。信件,电话,电子邮件。你有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在国内?
 
基本上如果你觉得你已经做了足够的努力试图抓住它们并且所有的证据告诉你他们不会回来继续清理这个地方并将其出租。
 
如果你认为他们可能会表明这似乎是一个很好的指南:
 
“为了避免德克萨斯州物业代码二的不确定性。92.0081(b)(2),房东可以提起强制进入和扣留行动。在让住户通知离开后,房东必须向司法法院提交宣誓书面投诉。在法院判决后五天,它可以发出占有令。然后,警察或治安官将在该物业发布24小时警告通知。如果乘客在24小时后没有腾出房产,警察或治安官进入房产并移走乘客和他的财物。警察将财物放在路边,或者在一些县,要求贷款人安排搬家公司将个人财产存放起来。“
 
你的律师执行这些细节绝不是一个坏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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