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些案例这些年陆续在媒体上曝光,其中包括NZ Herald近期的一则报道:一名癌症患者及其家属被告知,他们必须在母亲死亡后的一周内从已经租住了25年的家中搬走。
后来,新西兰公屋署和社会发展部专门派人就这一现象进行了考察,探讨了在承租人去世后,政府该如何处理与他们当初缔结的租约,他们的家属该如何安置等问题。
在《官方信息法案》(Official Information Act 1982)的允许下,新西兰公屋署的工作人员透露,近年来媒体报道的一系列相关事件已经让公屋署意识到,现行政策所规定的搬迁期限(21天)对于死者家属来说有些过于仓促了。
新西兰公屋署计划于社会发展部共同制定一个计划,以便能够为这些家庭提供更多的“有力支持”,并在这两个组织之家互通信息,从而更好的管理政府公屋。
计划内容包括,安排工作人员与家人见面,慰问他们的损失,并讨论他们下一步该何去何从。
新西兰公屋署表示,将与死者家人约定在租约结束后重新为他们安排公屋的租赁评估,如果他们有资格继续获得政府公房,那么地区经理会考虑让他们继续留在目前的住所, 或者为他们找到是一个更适合他们需求的住房选择。
以下是近年来,公房承租人的死亡统计(数据来自于新西兰公屋署):
2012/2013: 696人
2013/2014: 679人
2014/2015: 685人
2015/2016: 724人
2016/2017: 7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