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警察组织结构及历史

2021-12-04 19:19  来源:外房网

 

瑞典警察局是瑞典的国家警察部队,负责执法、社会治安和国内公共安全。

警察厅长是由政府任命的国家警察厅长,负责警察的所有活动。尽管瑞典警方的正式组织是在司法部之下,但与瑞典的其他当局一样,根据宪法基本上是自治的。该机构受一般政策文书的管理,并承担若干制裁和监督职能,以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符合条例。警察通常穿着带有警用腰带的战斗裤、马球衫或长袖纽扣衬衫等深蓝色制服,戴着饰有金属帽徽的边帽。标准装备包括手枪、胡椒喷雾器和一根可伸缩的警棍。

瑞典的第一支现代警察部队建立于19世纪中期,警察实际上一直处于地方政府的控制下,直到1965年,它被国有化,并逐渐集中,最终于2015年1月1日在一个权力机构下组织起来。与此同时,瑞典安全部门成立了自己的机构。设立这个新的权力机构是为了解决职责和责任划分方面的缺点,并使政府更容易要求更大的责任。警察厅分为7个警区和8个国家警察厅。它是瑞典最大的政府机构之一,拥有超过2.85万名员工,其中警官占2014年人员总数的约75%。在瑞典,要成为一名警察需要两年半的时间,其中包括六个月的带薪工作。大约三分之一的警察学生是女性,2011年,女性占所有警察员工的40%。

历史

瑞典第一支现代警察部队建立于19世纪中期。在此之前,警察工作并不是由现代意义上的执法机构进行的。在农村地区,国王的法警(fogde)负责法律和秩序,直到17世纪30年代建立郡县。在城市中,地方政府负责法律和秩序,通过13世纪马格努斯三世颁布的皇家法令。城市提供资金,组织各种各样的守夜人在街上巡逻。在16世纪晚期的斯德哥尔摩,巡逻任务在很大程度上由一支领薪水的城市警卫特种部队接管。城市警卫组织起来,穿制服,像一个军事单位一样武装,负责干预各种犯罪和逮捕嫌疑犯。这些警卫由军队、消防巡警和一个不穿制服但在脖子上戴着小徽章的民间单位协助。民事单位监测遵守有关卫生问题、交通和税收等城市条例的情况。1776年,古斯塔夫三世(Gustav III)效仿当时巴黎的执法组织方式,对斯德哥尔摩的警察工作组织方式进行了根本性的改变。设立了警察专员办公室,第一个头衔持有者是尼尔斯·亨利克·利詹斯帕尔,他被授予负责该市法律和秩序的文职单位的指挥权,现在部分经费由国家提供。这项改革被认为是成功的,因为它使街道更加安全。然而,消防巡警和城市警卫系统仍然保持完整,并分开管理。

在19世纪中期,在一个广泛的社会动荡时期,越来越明显的是,执法没有正常发挥作用。1848年,在欧洲革命浪潮的鼓舞下,斯德哥尔摩街头爆发了三月动乱。大批群众破坏了这座城市,高呼改革口号,呼吁废除君主制。奥斯卡一世以武力回应,造成30人死亡。

在农村地区,地方县长负责治安,向县长报告。办公室由警察厅厅长、税务官、下级检察官组成,而下级检察官则由一些兼职警官协助工作。他们越来越多地把时间花在税务事务上,而不是做真正的警察工作。更多的警察被适当雇用,一些被称为“额外的警察”,专门投入到警察工作中。1850年,一种新型的组织终于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在那里,整个警察部队被置于一个机构之下。在瑞典首次使用了“警察”(poliskonstapel)的头衔,警察也有自己的制服,并配备了警棍和军刀。警方也开始专门调查。例如,1853年,4名警察被任命负责刑事调查,从而创建了瑞典的第一个侦探局。

在20世纪初,瑞典警察还没有统一组织起来,也没有通过立法加以管制。“额外警察”制度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部分原因是它往往是一个缺乏工作保障的临时职位,这使得招聘和留住熟练人员变得困难。随后,瑞典议会于1925年通过了第一个警察法案。该法案本质上是将现有结构编入法典,但也引入了更统一的警察和更好的警察工作条件。警官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穿着同样的深蓝色制服,带着同样的武器和头盔。然而,地方联系仍然很紧密,有554个小地区像以前一样有很大的自由组织警察工作,尽管国家现在有权就从领导到警察职责的一切问题颁布一些规定。当大批人群聚集时,维持秩序仍存在一些问题,1931年的dalen枪击事件就证明了这一点,当时发生了一场激烈的劳资纠纷,军队被召来增援,造成5人死亡。在农村地区,侦探工作也往往是初级的。因此,1932年成立了瑞典国家警察(statspolisen),以补充市政警察。

国有化

瑞典警方在当地政府的控制下继续组织了30多年。缺乏协调使得国家层面的警察工作困难,在一个流动性越来越大的世界里效率低下,这促使瑞典警察在1965年实行了国有化。警察变得更加集中,现在在司法部下组织了三个级别。国家警察委员会(Rikspolisstyrelsen)是中央行政当局,主要负责协调和支持当地警察。当地警察减少到119个区,由一名区警察局长领导,听命于县行政委员会的一名局长。1998年,警察分局进一步减少,按县划分为21个地方警察机关。2015年1月1日,警察再次重组为一个统一的机构,瑞典安全局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这是瑞典警方自1965年国有化以来最大的一次改革。设立这个新的权力机构是为了解决职责和责任划分的组织缺陷,减少警察地区之间的差异,简化管理和加强问责制。重组预计将持续数年。

任务和目标

1984年的《警察法》描述了警察的作用。该法规定,除特别规定的其他职责外,警察还应预防犯罪、监督公共秩序和安全、进行刑事调查、向公众提供保护、信息和其他援助。此外,政府还发布了年度“拨款指示”(regleringsbrev),其中规定了该机构在这一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瑞典警察还执行一些行政职能,例如签发护照、国民身份证和各种许可证和执照。例如,在安排抗议游行或举行音乐会等公共活动时,需要获得许可证。使用公共场所销售商品、供应食品或饮料也需要许可证。个人也有权要求从自己的犯罪记录中提取信息,这是越来越多的潜在雇主要求的,也是在学校或日托中心工作之前的法律要求。

2014年,近23万份犯罪记录的摘录被公众下令,几乎是2009年的两倍。同年,瑞典警方还审查了大约6.8万份枪支许可证申请,比前一年增加了20%以上。发放了大约150万本护照和20多万张身份证,收到了23 000多份使用公共空间的申请。2014年有超过6000人申请示威或公众集会(高于2013年的2700人)。2010年至2015年,报警案件数量基本保持不变,2014年为980,502起。近年来,虽然暴力犯罪案件仅占案件总数的10%左右,但在侦查和起诉犯罪的总资源时间中,仍有38%左右属于暴力犯罪。报告的案件中,最大的数量属于故意破坏和各种盗窃犯罪的范畴。这类犯罪的调查比例也是最低的。瑞典国家预防犯罪委员会(Swedish National Council for Crime Prevention) 2014年进行的一项研究显示,瑞典每1000名居民进行法律诉讼的数量与其他欧洲国家相当。

组织

组织部分结构

瑞典政府当局享有高度的独立性。根据1974年《政府文书》,政府和个别部长都无权影响一个机构如何就某一特定案件或立法的适用作出决定。这也适用于瑞典警察,他们是由一般的政策工具来管理的,例如由瑞典议会通过的法律和管理人员的任命。瑞典警察当局由一名国家警察专员领导,他由政府任命,全权负责警察的所有活动。专员定期与非执行公共议会举行会议,以满足透明度的需要,并由专员办事处协助,负责管理支援和工作表现管理。警察厅分为7个警区和8个国家警察厅。8个国家部门中的6个负责日常业务所需的各种支助程序(例如通讯、财务和人力资源)。另外两个是国家法医中心和国家行动部。此外,还有一个直接向专员报告的内部审计股和特别调查司。内部审计股审查和建议改变该机构的内部控制和治理,而特别调查司调查专业不当行为。2020年,瑞典警察局约有3.4万名雇员,其中1.3万名是文职雇员,是瑞典最大的政府机构之一。自2004年以来,公司员工数量增长了约18%。最大的工会是瑞典警察工会,有大约20500名活跃成员。

管理支持核心活动

公共委员会

为了满足透明度和公民参与的需要,政府还任命15名非执行委员会成员与专员一起。警务处处长担任警监会主席,有责任随时向警监会通报警方的活动,特别是有关专业失当的事宜。该委员会应反过来监督并向警方提供建议。它需要每年举行六次会议,必须由每一个为瑞典议会服务的政党至少一名成员组成,超过这一比例应反映选举结果。警察地区也同样被授权设立公共委员会,但由地区警察局长领导。

国家部分业务部门

国家行动部(Nationella operativa avdelningen)的任务是协助地方警察区域,并负责国际警察合作和所有国家行动。该部门的负责人,目前是Mats L?fving,担任瑞典警察管理局的副局长。该部门有权在必要时分配额外的资源,并有权发起全国性的行动和活动。它还负责调查法律规定在国家一级进行的罪行,如腐败罪和战争罪。此外,它还处理与瑞典安全局、武装部队和国防无线电机构的所有联系,并管理有关恐怖主义的敏感信息和信号情报。该部门就像瑞典经济犯罪管理局的秘书处,同时也监督国家工作队,包括警察航空、证人保护、卧底行动、边境控制行动、复杂的电脑犯罪,拆弹小组和一些刑事情报行动(例如严重有组织犯罪)。

警区及分区

警察厅以几个郡为界限,分为7个警区,每个警区负责本地区的警察工作。这项工作由区域秘书处、行动股、调查股和情报股组织,所有这些都由一名区域警察局长领导。警区一般调查与当地联系不强的犯罪和不太常见的犯罪,需要专业知识或使用特殊的监视方法或技术,而这些通常在该机构的低级别的部门无法获得。在Bergslagen地区有大约1,900名雇员,大约83万居民,在斯德哥尔摩地区有多达7,400名雇员,人口218万。还有27个警察区- -在区域下组织- -任务是领导、协调、监测和分析其地理区域内的业务活动,这通常以一个县的边界为依据。这项工作由一个秘书处、一个调查单位和情报单位以及一个地方警察部门组织,所有这些部门都由一个地区警察局长领导,而后者又向一个地区警察局长负责。这些区除其他外,负责严重罪行或较复杂的刑事调查(例如谋杀),以及其他地方警察可能不适合处理调查的案件,例如性罪行或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在组织阶梯的底部有85-90个地方警察区,构成了警察的大部分。地方警察区是根据一个或多个自治市的边界划定的,或者在较大的大都市地区,是根据几个自治市的边界划定的。当地警察负责大部分的警察干预,一般的犯罪预防,交通警察,以及基本的刑事调查职责。一个典型的地方警察区有50至180名雇员,或在贫困地区每5,000名居民至少有一名当地警察。2014年,一份政府报告预计,重组后,当地警方将占所有警方干预行动的50%左右。

 

标签: 瑞典警察
本网注明“来源:外房网”的所有文章,均为外房网编辑部原创或编译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外房网”。 凡注明“来源:XX网(非外房网)”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部分转载内容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举报邮箱:sam@glofang.com
瑞典最新推荐房源
Global_Property_Price_Report_2014.Q1
资讯排行
12小时在线QQ客服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广告联系

邮箱:glofang@gl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