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必须放弃自置居所条例豁免,才可申请扣除居所贷款利息?

时间:2022-12-01 17:26  

我目前在金奈的一家公司工作,住在一个出租的房子里,我要求从我的工资中扣除房屋租金津贴(HRA)。我想在我的家乡泰伦加纳买一套房子,我的父母可以住在那里,我也打算在几年后搬回来。

即使我不住在那里,我买房子也能得到税收优惠吗?如果是,我是否必须放弃我目前获得的HRA豁免福利?

-应要求保留姓名

受薪人士普遍感到困惑的是,他们是否必须放弃从雇主获得的房屋租金津贴豁免福利,才可申请扣除房屋贷款利息。

由于您目前正在申请HRA的免税,您必须选择旧的税收制度。

如果纳税人拥有一套住房,但由于工作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居住在不同的城市,他可在旧税制下申请下列所得税优惠:

i)根据《所得税办法》第10(13A)条的规定,对从雇主获得的HRA支付的租金予以免税

ii)根据所得税法第24(b)条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每年最多20万卢比),用于为拥有财产的住房贷款支付的利息

iii)根据所得税法第80C条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最高为每年15万卢比),用于为拥有的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本金

然而,如果一个人选择了2020-21财政年度引入的新税收制度,那么上述福利都无法享受。

(问题由印度抵押担保公司首席财务官Amit Bhachawat回答。如果您有任何个人理财问题,请写信至[email protected],请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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