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9月1日起:所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外国注册公司都必须在雪兰莪州内的三个划分区块内,购买不同价格下限的马来西亚房产:
1.第一区块:Petaling, Gombak, Hulu Langat, Sepang, Klang. (涵盖:八达岭,白沙罗,雪邦和巴生)
2. 第二区块:Kuala Selangor, Kuala Langat.
3. 第三区块:Hulu Selangor, Sabak Bernam.
a> 不可以购买土地,以及未拿到分层地契的居住用住房。
b> 拍卖产业不可以购买。
c> 农业地与土著保留地不可以购买。
已经拿到分层地契的居住用住房:在第一区块和第二区块内,必须购买200万马币以上的房产。
已经拿到分层地契的居住用住房:在第三区块内,必须购买100万马币以上的房产。
对于商业用途和工业用途的楼宇购买:在所有三个区块内,都必须购买3百万马币以上的。
对于持有第二家园身份的外国人可以额外购买:(必须在已经完成报到,并拿到第二家园签证的前提下)
d> 每个家庭只允许购买一间居住性用途的期房房产。(未拿到分层地契的)
e> 该购买的期房房产必须是购买发展商的一手房产,二手转售市场的房产是不允许的。
土地政策与相关房产政策属于州行政权力。中央政府可以建议,但不能调换。所以,以上雪兰莪州政策只代表雪兰莪州政府政策指向,不代表中央政府政策指向。
目前,吉隆坡联邦直辖区不受影响。外国人,包括第二家园身份外国人还可以购买100万马币以上房产,购买数量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