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支付了在公社附近租用一块土地种植木麻黄树的费用,并在人们的踪迹上添加了更多的石头,以便公司职员和周围的住户可以旅行。 但是,问题在于公社无权直接将土地租给外国公司或外国人,我公司当时以越南总干事的名义签署了租赁合同,即公司租金。支付预算。 今年合同有效期为5年,现在由台湾新任总经理代替。较早签署租约的总经理辞去了工作,但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他不想自愿清算旧合同,以便公社可以代表我公司的另一个人签署新的租约,但他他仍然想以公司的名义注册,而我公司支付了租金。我的老板不同意。 那么,请问,在5年合同期满之后,我公司在租赁期内种植的树木和我公司铺路的野外道路将如何到期?谁有权管理和使用? 我们是否可以同意不再租房,以便前房客可以继续租房并自己付费,但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公社指定不砍伐树木和不遮挡开路?我真诚的谢谢你!
2019-12-03 09:57 Viewhouse Company
第一:关于租赁期届满后的土地投资成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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