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的土地产权详解

2018-09-05 11:42  来源:www.hhoverseas.cn
 柬埔寨的公民可以拥有独立土地所有权。根据2010年所有权法律条规,驻柬埔寨本地的外国人也可拥有某些特定房产的产权。

但是,这些所有权仅限于分契式产权的大楼,而分契式产权只有新建成的公寓大楼才有。

根据分契式产权条规,外国投资者不能合法拥有地面层公寓,所有外国投资房比例最多只能达到一栋共管公寓大楼的70%。

尽管如此,外国人租赁一套有土地的房子最长期限可达50年,而且还可续约50年。

 

 

对新房买家来说,柬埔寨土地产权分类很让人困惑。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柬埔寨买房的三种方式,以及柬埔寨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产权的一些错误观念。

1975年到1979年间的所有土地产权记录都已经毁掉了,这就是说战后对所有权的证明几乎是不可能的了。1989年,柬埔寨通过了土地法,2001年的时候又通过了土地私人所有权的修订版。

2001年土地法创建了发行土地产权的土地注册系统,到当今仍然适用。自那时起,有200多万的土地产权下发给柬埔寨居民。

 

 

现在房产拥有权有三种土地产权形式:硬产权、软产权以及共管公寓大楼的私人拥有权——即分契式产权。另外,还有一种高度安全的LMAP产权。

 

1)硬产权

  • 硬产权是柬埔寨房产拥有权中最强有力的形式,也是最好的土地产权。

  • 硬产权证书是由国家土地管理规划局颁发的。

  • 硬产权包括国家级土地部门和国土办公室充分认可的详细信息。

  • 转让硬产权时需要交付4%的转让税。

2)软产权

  • 软产权是所有权形式中最常见的一种,最常见的是柬埔寨土地产权。

  • 这是当地政府认可的一种土地产权形式。

  • 软产权由当地行政区或区办公室颁发。

  • 为了避免交易税和其他一些费用,大多数房产交易仍然以软产权的方式进行。

     

 

 

3)私人拥有权

  • 共管公寓的私人拥有权是最近才出现的一种所有权形式,让外国投资者可以合法拥有柬埔寨房产。

  • 最常见的就是分契式产权。

  • 分契式产权是继土地产权之后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但是发展迅速。

  • 2010年5月24日颁布了外资所有权法。

  • 这个法规限制外国人拥有共管公寓。外国人仍然无法获得土地产权。

  • 共管公寓楼指的是有多个业主的大楼或建筑,大楼的某些部分是某个业主专有的(独立单元房),某些部分是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公共区)。

  • 分契式产权最近已经扩展到商用大楼,尤其是合租的办公楼。

 

 

4)土地经营管理项目产权(LMAP产权):

  • LMAP(土地经营管理项目)产权系统由世界银行引入柬埔寨,通过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门来改善土地产权的安全性。

  • 在这种模式下,国内所有土地都必须注册GPS坐标。

  • 如果你已经有了LMAP产权,与周边各方都达成边界协议,那么所有的边界争端都能解决。

为了在柬埔寨拥有外资房屋所有权,获得有价值的房产,你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尽职调查,花费时间。

想了解清楚所有的问题,推荐租房购房时寻求有经验的当地人帮助,或者是通过可信赖的房产中介。当然,最安全也简便的方式,就是购买由国内开发商或柬埔寨当地大开发商开发的,新近开始出售的商业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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