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维州一哥们出门买了份炸鱼薯条,政府给了他36万澳元!真事!

2016-09-28 17:12  来源:澳洲臣信

维州一哥们出门买了个鱼薯,得了政府36万澳元!



有这等好事?!小编刚听说的时候是不相信的,结果马上被啪啪打脸!

这,居,然,是,真,的!


不过呢,人家这36万得来的代价太大,打那以后他需要拐杖、戴背支架和护膝才能支撑生活.....


故事是酱紫滴~


这“好运”的哥们名叫Steven Graham Clarke,现年61岁,是拖着四个孩子的单亲爸爸,2008年9月14日,大约晚8点左右,Clarke半走半跑着穿过维州GreaterShepparton的一个公园打算去前面的Fish&Chips店。可能正在欢腾的思考着,今晚到底吃哪一种鱼薯套餐的时候,悲剧发生了。。。他被一个凸起物给绊倒了。。。。


摔得满身是伤,臀部和骨盆破损,背部受伤。。。


最高法院审理认为,他需要拐杖、戴背支架和护膝才能生活下去,并且还需要服用大量强效止痛药,同时还面临全髋关节置换和膝盖重建的手术可能。


其实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大晚上的出门买鱼薯,可为啥就那天摔得这么惨?


呵呵,谁让他那天不走寻常路,抄了近道呢......


在法庭上,Clarke表示他虽然已经是该区的老住客,但在摔倒之前他从来都没有进入过这个公园,并且夜黑风高,他根本没有留意到脚下那个约12到13厘米的土坑。



法庭调查发现,这个坑大约在公园深处9米的地方,而离他最近的一个路灯大概有33米远,这么远的光源确实无法让人看清自己脚下的路。


不过法院还是有所怀疑:为啥那天他自己走路去买鱼薯,而不是像往常那样开车去?走路就算了吧,为啥还偏挑这么偏僻的路走?这是不是有什么阴谋?


之所以法院会这么想,还不是他自己作的.....


Clarke有几次犯罪记录:Clarke在2006年曾被判藏有违禁物品而入狱,以及使用假的名字来贩卖冰毒。


不过最终法院还是认为,这是政府的过错,没有及时的清除环境危险,也没有在坑上涂上油漆或竖立警告标志来提醒人们。



最终,综合Clarke之前所受到的伤害来看,法官认为应当赔付422,710澳币以支付他之前和未来的医疗费。但是,Clarke自己也得负个6万澳币的责任,因此最后的赔偿金确定为36万澳币左右。


对此,也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评论说:

哪个快餐店门口还能找到这种路面不平、有修路或者路边排水沟太高什么的路啊,我马上去摔一个!

小臣想说:赔偿事小,健康事大!大家可千万别故意去澳洲"摔跤"!但Clarke的经历表明,澳洲法律针对因政府失职而对公民造成伤害的赔偿措施,那是相当的完善!从这方面就能看出澳大利亚着实是一个人性化的国家!不信?你现在下楼,去卖麻辣烫的店门口摔一跤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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