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产生的背景
1978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有史以来第一个《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 1980年6月8日我国政府向同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批准STCW公约的文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公约于1984年4月生效。
1978年STCW公约通过和生效后,对促进包括我同在内的各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对海上事故的影响,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马尼拉公约修正案的发展
根据航海技术及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公约进行了多次修正。其中,1995年修正案对STCW公约的附则进行了全面修改,同时新制定了《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规则》(STCW规则),作为对STCW公约附则的补充。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船舶正朝着大型化、快速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全球对海洋环境保护更严格,包括信息技术(IT)在内的新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与深入,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海盗猖獗,海运安全受到严重的挑战,对海员的培训与值班标准又提出了新的保安要求。1995年修正案生效后,国际海事组织又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了多次修正。1995年修正案通过10年后,国际海事组织认为需要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进行全面回顾,从而对STCW公约与STCW规则进行系统的修正。
关于八项原则
2006年,应STW分委会第37次会议的请求,海上安全委员会(MCS)第81次会议指示STW分委会在工作计划中加入“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高优先权议题。2007年STW分委会第38次会议确定了对STCW公约和规则全面回顾的8项原则即:(1)保留1995年修正案的结构与目标;(2)不降低现有标准;(3)不修改公约条款;(4)解决不一致的问题、清理过时的要求及体现技术发展的需求;(5)确保有效的信息交流;(6)由于技术的创新,在履行培训、发证与值班要求方面提供一些灵活性;(7)考虑短航线船舶与近海石油工业的特点与环境;(8)考虑海上保安。
积极履行公约,建有竞争力的国际海员队伍
按照国际海事组织的安排,下一次对STCW公约和STCW规则的全面回顾与修正将在2020年前后进行,以便对该期间已确定为不一致的内容作出调整,并与新兴科技保持同步。国际海事组织已经意识到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发展将是今后关注的重要方向,提出并着于制订电子航海战略实施计划。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前瞻性内容是电子航海战略的实施,海员培训、发证与值班国际标准必须适应新兴科技的发展。
为促使我国在2020年实现海运强国战略,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工作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履约工作首先应完成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中文翻译,并进行解读、研讨、学习,达到理解。必须深刻理解马尼拉修正案的前瞻性内容、STCW公约未来发展的方向,才能使制定的规则符合我国船员队伍的现状及船员强国战略的需求,才能使航海院校课程的改革与创新真正符合现代航海技术发展的需求,才能真正为建设一支有文化的、具有自适应能力的、高素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