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出租房屋有“自费出租”计划,您可以住在出租房屋,如果您喜欢,最终可以成为自有房产。槟城也试用了这个方案,但反应非常好。州政府计划再提供2,000套“自费租房”住房。
通过这项措施,难以获得贷款的低收入人群也可以拥有房屋。要拥有“自费出租”计划下的出租房屋,您需要每月支付100-150林吉特(约合2,600-4,000日元),为期15至25年。
对于这次提供的额外2,000个房产,开发商将在公开市场上提供负担得起的房产(一种在多个供应商之间共享房地产信息的机制)给州政府。
开发商可以在公开市场上发布大约40%的经济实惠的房产。这允许开发人员找到具有一定收入的买家,限制较少。
但是,规定即使在公开市场上也必须向马来西亚人出售负担得起的房产,只有约20%的房产可以出售给非马来西亚人。(仅限在槟城岛工作的外国人)
自2008年以来,槟城岛已经建成了30,000套经济实惠的物业。另有25,000个项目正在建设中,55,000个项目已获批准。
“实惠的价格”定义为150,000令吉(750平方英尺),250,000令吉(800平方英尺), 780000令吉(900平方英尺)或更少。
当外国人在槟城购买房地产时,它的成本是应税交易价值的3%,但现在有一项特殊的免税措施,州政府将从6月延长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