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 EB-5

2016-03-26 13:55  来源:

EB-5投资移民是通过投资经营美国企业或基金项目、创造就业机会从而使投资人及其家人移民美国。EB-5投资人不受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能投入充足的合法资金并且没有犯罪记录或欺骗美国政府的记录,一般都能符合投资人的要求,倍受资金雄厚的投资者青睐。已经在美的F-1学生、外籍员工等非移民签证持有者也可进行投资移民。

投 资人的移民申请批准后,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都可同时申请绿卡,并享受美国永久居民的所有优惠待遇,包括工作;子女入读免费的公立小学和中学,优 惠的州内公立大学;紧急医疗照顾;各类省税退税;自由进出美国等。最初得到的绿卡为两年期临时绿卡,到期前三个月可申请转换为正式绿卡。从拿到临时绿卡开 始五年后,可选择申请入籍为美国公民。

投资移民优势

1. 投资人不受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任何人只要满足了资金的要求,一般都可考虑这一移民方式。

2. 一人投资,全家移民。投资人的移民申请得到批准后,投资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都可同时移民美国。他们均可享受美国永久居民的所有优惠待 遇,包括工作,子女入读免费的公立小学和中学,特价的州内公立大学;紧急医疗照顾;各类省税退税;自由进出美国等。拿到绿卡五年后,均可申请入籍美国。另 外,在美居住期间所生小孩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3. 投资人的投资移民行为受多种健全的法律保护,包括美国金融法,公司法,移民法等。此外,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合伙人,有权得到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和年度税表等资料,从而得知公司的运营状况。

移民申请和律师服务流程

美国投资移民 EB-5


重要事项说明

投资人资格:

投资人不受商业背景、管理经验、年龄、教育程度及语言能力的限制,然而投资人必须有能力提出所需的投资金额及相关项目管 理费用,并能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同时,投资人必须没有曾经用欺诈的手段取得或试图取得有关移民或签证申请的纪录,也不能有犯罪纪录等。如果投资人不在美 国,必须没有不得允许入境美国的原因,例如曾经因非法居留超过六个月或一年以上而受到限制三年内或十年内不得入境;如果投资人在美国,则必须证明其持续地 维持有效居留身份,才能在美国境内直接申请调整身份。

资金来源合法:

投资人必须证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合法所得,以下举例所述的文件可以用作资金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

  • 投资人个人过去3-5年之内的工资单、报税表。投资人经营的企业过去3-5年内的年度财务报表、年终或特别红利分配表、红利分配报告或证明文件。
  • 投资人经营的企业过去3-5年内的报税单或纳税证明,包含:企业所得税、特别税、财产税等报税文件。
  • 房产所有权证明、房产估价证明、房屋抵押贷款证明等。
  • 股票账户对账单或理财账户对账单。
  • 过去15年内有利于投资人的涉及金钱或财产的法院裁判书经公证复印件。
  • 彩券中奖证明文件。
  • 遗产继承证明文件。
  • 财产赠予证明文件。
  • 其它能够证明资金来源合法的证据。

投资风险:

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必须是所谓的风险投资,即投资行为本身必须是有风险的。投资风险包括投资可能部份或全部亏损,或是投资回收时间拖延,甚至某些地区中心的投资项目有可能会破产或无法履行义务等等。地区中心、理财顾问、律师等任何人也不能并且不应该提供任何有关投资盈利或还本的保证,也不能保证投资人的投资回报率等。同时,过去的经营成效并不能保证以后的投资回报。

除此之外,某些符合投资移民的规定或指导原则的投资项目有可能被认为不符 合申请转换正式绿卡的要求,例如无法顺利营业、开展或创造工作机会;某些地区中心有可能被撤销许可;预先规划的商业模型与实际执行上可能会出现重要的变 更,此时可能需要递交修正的申请,可能会造成转换正式绿卡时间的拖延等。

因此,在决定投资某一项目之前,投资人应该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减少投资风险,争取投资利益最大化。

投资回报:

参与投资后,投资人成为地区中心项目公司的股东,依各项目中心认股合同的约定以及经营成效,以年度或季度分配股息或分配红利。对于大多数项目而言,投资满五 年之后,投资人可以选择退股或继续投资。若选择退股,则依各项目中心认股合同的约定以及经营成效,以现金退还或是选择折抵用来购买所投资经营项目的部分产 权。

常见问题解答

问:是否有任何投资项目能够保证投资人得到绿卡或者保证还款?

答:没有。依据美国移民法的规定,办理移民的投资必须是风险投资。任何机构或个人的有关取得绿卡或返还本金的承诺,都是没有保障的。

问: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涉及的费用一共有多少?

答:一般区域中心的主要投资款为50万美元,以及5万左右的管理费或称为案件处理费等。除此之外,移民局I-526申请的申请费为1500美元。一般律师费2-5万美元不等。

问:法律对于投资款有什么要求?

答:首先,投资款必须是能够有资料证明的合法资金。投资款的来源可以很广泛,包括工资,公司分红,股票收益,房屋、车辆产权转让收入,父母或亲戚赠与等。

问:律师是否会给客户选择并决定投资项目?

答:首先,任何律师都不能为客户选择或决定项目,但是作为移民律师我们可以协助客户搜集投资项目的信息,经营状况的报告,创造就业机会的评估,成功申请临时绿卡和正式绿卡的数据等等,以供投资人参考。

问:选择项目时是否有什么标准可供参考,或者需要注意什么因素?

答: 慎重选择投资项目是每个投资移民案件成功的关键环节之一。一般情况下,可重点考虑含有以下有利因素的项目:1.时间比较长的区域中心和投资项目; 2. 能够创造大量直接就业机会的项目;3.有当地政府参与的项目;4.区域中心创办方曾有协助投资者成功移民的经验; 5.已经有临时绿卡或正式绿卡得到了批准等等。

问:苗欣律师事务所是否只能做固定的一些投资项目?

答:作为专业的移民律师事务所,我们与任何投资移民项目都没有直接关联。我们只代表投资人客户的利益。我们可以协助客户考察了解任何投资项目,并协助客户通过投资任何符合条件的项目而取得绿卡。

标签: EB-5
本网注明“来源:外房网”的所有文章,均为外房网编辑部原创或编译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外房网”。 凡注明“来源:XX网(非外房网)”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部分转载内容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举报邮箱:sam@glofang.com
美国最新推荐房源
Global_Property_Price_Report_2014.Q1
资讯排行
12小时在线QQ客服
周一至周日 9:00-21:00

广告联系

邮箱:glofang@gl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