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让奥克兰“长大、长高、长快”的奥克兰统一规划包含这些重要内容: 1.奥克兰将在未来25年新建42.2万套住宅用以适应整座城市日益增长的人口数量; 2.为释放更多土地,奥克兰的城市发展分界线将会被重置,整座城市将会扩大; 3.一个更加集约化的城市将被构建。在目前的城区将会出现很多2-3层的住宅,另外还将在每个城区的中心和交通枢纽新建不少高达6层的住宅; 4.高质量的城市设计计划,包括对超过三层的建筑颁发土地资源许可证,取消市区公寓的面积下限等等; 5.保护历史古迹(包括新增加的120座历史建筑)和74个火山原始样貌保护区等; 6.重点关注城市以外的乡村用地。
Mixed Housing Suburban Zone
Mixed Housing Urban Zone
Terrace Housing and Apartment Buildings Zone
大家现在都知道的是,等9月份奥克兰统一规划正式生效之时特殊住宅区就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SHA,中文是“特殊住宅区”,到头来似乎并没有如原定计划一样为奥克兰提供更多“可负担”住房。有专家表示,加速的资源许可审批在房产开发商眼中好像并没有“珍贵”到驱使他们将名下所有开发项目中10%的新建住房卖到奥克兰中位价的75%的价格。 奥克兰这154个特殊住宅区是新西兰中央政府和奥克兰市政府于2013年协商通过的,到目前位置只有57处申请过建房必备的建筑开发许可,就在这区区57处申请过建筑开发许可的特殊住宅区中,只有24处真正开始建房,而在剩下的130个地区中,并没有修建任何新房。截至到今年5月31日,只有1268套新房建成,与奥克兰每年日益“扩大”的房源缺口相去甚远。 跟外界普遍抱怨市政府资源许可审批速度过慢相比,开发商这边又是另外一幅场景:他们中大多数人并不介意再等一段时间,并且愿意承担“开工不开建”的成本,最终目的就是在新建住房出售时获取最大的价值回报。 很多人眼巴巴地见证了上星期奥克兰市政府投票决定不会将“建造可负担住宅”作为一项目标放进统一规划中。
以市长Len Brown为首的7位市政府官员,都希望将“超过15套住房的开发项目中至少有10%应该是可负担住房”放进规划中。这项提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被另外13位官员投票否定,他们否定的理由是“增加住房数量就能为奥克兰带来可负担住房”。 经过独立听证委员会修改后的统一规划,将会把奥克兰的城乡边界向更外地方推进30%,用以容纳更多和更密集的多层住房,也就是所谓的“更高更大”。听证委员会认为,让市政府加入“可负担条款”会“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让奥克兰成为一个“通过税收劫富济贫”的城市,而转移财富又不是统一规划的最终目的。 这样的潜在威胁并没有说服包括市长在内的6位市政府官员,不过大多数官员并没有让他们“得逞”。“可负担”这个词虽然听上去很美妙,但有过特殊住宅区“失败”经历的他们也明白这样做绝对收效甚微。向开发商征税只会使最终房价“水涨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