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的四大认可和五大不常见

2016-11-02 14:49  来源:有路综合

EB5大家都知道但是你真的了解吗。美国联邦2014年6月统计,平均每个EB-5投资移民项目都有被不同银行拒绝贷款28次以上的记录,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最后走民间集资。那么EB5的四大认可五大不常见你都知道吗?

美国EB-5投资移民民间集资特点:?

I.美国联邦2014年6月统计,所有EB-5项目都被银行彻底拒贷,拒之门外。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走向EB-5民间集资。?

II.用不存在的事实,毫无关联的知名企业,权威机构做幌子误导投资人。

III.签约从不兑现,一旦投资人放了钱,即改变先前的承诺。

IV.所有EB5项目的资金都来自中国EB-5投资人,除此之外项目方根本找不到其它任何资金来源。

V.最终得不到永久绿卡I-829,项目都是有始无终。

VI. $50万美元投入,只能获得2年有效期的临时绿卡I-526。

VII.用毫不相干的华丽建筑物图片,以桃代李,虚构项目建造的进展程度,继续集资。实际上,项目甚至几年未动工。 VIII. 假称是与联邦,州政府合作项目,EB-5项目是属民间集资项目,美国各级政府从未投入过1分钱。结果,项目都是以烂尾,或资不抵债告终,至今无一成功案例

EB5投资移民,如何购入至少50万美元并让其走出国门迈向美国?

中国EB5投资人在投资移民申请准备阶段,过五关斩六将,集齐了投资款,找到了可信赖的专业移民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了详尽的证明投资资金合法来源的文件后,即将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即在中国严格的外汇监管制度下,如何购入至少50万美元并让其走出国门迈向美国。

现向大家提供实践中常见的美国移民局(USCIS)认可的资金跨境汇款方法,及其他跨境汇款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2007年1月,外管局出台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每年购买外汇的最高限额设定为5万美元,并对每位中国公民每年购买和转出外币进行实时监控。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留学、移民、海外置业、高净值人群资产配置等都需要国内大额资金的换汇及跨境汇款,每年5万美元的限额远远无法满足这些需求的增长。所以即使在如此严格的外汇管制下,国内资金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出口流向美国。据统计,中国大陆公民占美国EB5投资移民总数的85%以上,并且自2011年起,中国公民已成为美国房地产的第二大海外买家。

美国不像中国有外汇管制,所以移民局认可中国EB5投资者经过一些特定的程序规避外汇管制将资金汇入美国,以下是几种经实践验证的USCIS认可的资金跨境汇款方式:

一、蚂蚁搬家

通过境内资产担保而获得的境外贷款俗称“内保外贷”。目前,少数指定的有境外分支的境内银行仅对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提供此种服务。投资人将其个人金融资产如定期储蓄存款、股权证书及人寿保险等作为抵押以固定年限存入贷款银行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中,该银行的境外分支以其抵押物价值的一定比例向投资人的境外银行账户发放贷款。此途径在资金转移及合法性方面是受到移民局认可的,但此途径成本较高,主要体现在汇费、利息及银行存款额和期限等方面。2010年外汇局规定,提供“内保外贷”服务的银行的融资额度不能超过银行本身净资产的50%,所以银行额度也十分紧张。

采取此途径时,投资人除了应向移民局提供其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服务协议、境内外转款证明单据和还款证明之外,还应提供投资人用于境内银行抵押的资产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设立离岸公司

汇款人可先在开曼群岛、巴拿马等地注册一家离岸公司,再通过其国内企业向离岸公司支付外汇。此方法周期较长,且汇款人需具备一定程度的国际金融知识。

实践中还有其他一些不太常见的跨境资金流动方式,请各位投资者慎重选择:

一、通过外汇局许可的金融机构办理大额换汇转款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汇局近年来批准了一些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试点,进行大额换汇及投资服务。如:

1、 “优汇通”等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

中国银行以外汇业务为特色,在海外拥有众多分支机构,并于2011年主动与央行协商,成为国内第一家开展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的试点银行,并设定每人每年跨境人民币汇款限额为30万元。该业务随后相继在温州、广州、深圳等地的十几家银行展开试点,命名为“跨境通”,设定每人每年汇款限额为8万元,且资金用途限定在教育和旅游,不能用于投资移民。该业务一直低调进行,未做任何宣传。2012年3月,人民银行对该业务紧急口头叫停,也未说明原因。直至2014年央视报道了中国银行“优汇通”涉嫌洗钱事件,才让央行试点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慢慢浮出水面。2013年,部分银行的深圳支行又重新展开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试点。但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对人民币跨境汇款业务一直持保守态度,并在外汇局的规定下设定严格的汇款金额限制,故此途径无法满足EB5投资者的跨境汇款需求。

2、通过经外汇局许可的基金公司设立海外专项投资计划。

一些有资源的投资人可通过外汇局许可的基金公司设立专项投资计划,经基金公司审核通过后,将人民币首先转入基金公司账户,再由基金公司的海外分支机构将美元汇入投资人制定的EB5项目账户或监管账户。采用此途径时,投资者应提供完整的转账银行单据、基金公司业务介绍及协助汇款的相关证明文件。此途径成本较高,且外汇局每年向基金公司批准的额度有限,故此途径亦不易操作。

二、利用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制度优势(以上海自贸区为例)

上海自贸区内个人如想申请EB5投资移民,可利用被誉为上海自贸区含金量最高的“自由贸易账户”政策向境外汇款。区内个人指在试验区内工作,并由其区内工作单位向中国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一年以上所得税的中国公民。“自由贸易账户”针对区内个人的相关业务内容主要包括: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个人再区内获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税后向境外支付。《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这意味着区内个人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完全打通。但这些政策及业务在实践中是否已落实并开展,投资人还需向区内银行做进一步咨询。

三、境外消费典当套现

在境外赌场、珠宝店、古董店铺等使用中国信用卡购买价格高昂的奢侈品(如名表、珠宝等)后,再到当铺、珠宝店、古董店等典当套现。目前我国对此类个人消费支付没有严格的外汇管制和限制,只要持卡人单次消费额在其可用额度内,且按时还款即可,并没有累计消费的限制,故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四、购买高额保险

在境外购买可退保、可更换受益人的高额保险后,再依照保险协议的约定退保,将退回的资金留存境外。

五、境外支付服务费、顾问费或转让费用到境外账号

中国人在中国境内为境外外国人(或机构)提供了价值不菲的服务(譬如:大型项目咨询、寻找到收购对象的报酬、找到战略合作伙伴报酬、创意设计、形象代言酬劳等), 或者把自己拥有的专利技术,艺术品卖给外国人,或者把公司股份卖给外国人(外国公司)。合同签订和执行可以在免税国进行。根据合同约定,外方把服务费或者转让费支付到中国人在境外(如香港或其他避税天堂)开设的银行账号。 ?这样,钱留海外,彻底避开了外汇管制。这些海外账号的合法收入可以用作EB5投资。?

2016年9月29日,奥巴马签署了在参众两院通过的临时决议案,使得EB5区域中心法案顺利延期至12月9日。此利好消息一出,使得之前存在观望态度的中国投资者对EB5投资移民申请又开始蠢蠢欲动。

最后希望广大的移民投资人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稳妥地方式进行。切忌盲目听信望大家详细了解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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