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房东又悲剧了,今天开始房租年涨幅不可超过这个数

2017-12-12 16:04  来源:温哥华房产网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BC省政府又修改了住宅租赁相关法规中的条款,废除“地理区域性租金上涨条款”(geographic rent increase clause),而且从今天(12月11日)开始实行

 

按照《住宅租赁法案》(Residential Tenancy Act),BC省政府每年都规定住宅出租的“允许租金涨幅”(allowable rent increase),一般是当年的通货膨胀率加上2%,2018年的规定涨幅是4%。但是,“地理区域性租金上涨条款”允许房东参照邻居更高的租金上涨自己的房租,使得房租的涨幅超过政府规定的涨幅。

 

 

 

比如说,房东A出租了一套1卧室公寓,2017年的租金为每月1000元,按照政府规定的涨幅,A在给房客涨2018年的租金的时候,只能涨至每月1040元。但是,A的邻居B,打算从2018年开始也出租自己的1卧室公寓,新招的租客,租金为每月1500元,那么,A就可以参照B的标准,将自己的房屋租金提高至1500元。

 

居住在温哥华市中心西端区的租客Ross Waring就表示,他和他租住在同一幢大楼的邻居在过去一年就经历了房租的大幅上涨,有些邻居的涨幅甚至高达73%,“在现在这个时代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应付这样的事情的”。

 

温哥华西端区的省议员Spencer Chandra Herbert表示,温哥华西端区和北温是基于“地理区域性租金上涨条款”而大规模上涨租金最严重的区域。

 

 

BC省府表示,废除“地理区域性租金上涨条款”,就可以堵上房东大幅上涨租金这个漏洞,房东就不能根据市场价来涨房租了。

 

BC省尤其是大温地区,正面临可负担性住房短缺的问题。过去一年公寓价格快速上涨就是例证。而在租赁市场,温哥华的空置率已低至1%。在市场经济中,短缺就意味着供不应求,意味着价格上涨。为了抑制价格上涨,政府正在动用一切手段打压租赁市场,让房东的日子越来越难过。

 

为了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温哥华市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了空屋税政策,11月中旬又通过了新的短租条例,迫使业主将空房投入到长租市场。光从源头增加供给似乎还不足以解决租金快速上涨问题,只好再从法规上下功夫。

 

今年11月,BC省政府已废除了住宅租赁法规中关于“固定期限租赁合同”的“搬出条款”(vacate clauses),以限制房东任意涨房租,这一新规定也从今天(12月11日)开始生效。

 

 

“搬出条款”通常附加在一年期的租赁合同(tenancy agreements)中。合同到期的时候,房客可以随时搬出去,也可以选择续租。如果续租,房东通常会要求大幅加租,并要求房客签订新的合同,以此规避BC省《住宅租赁法案》中的租金控制条款。

 

废除“搬出条款”后,在旧的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如果同一租客签订新的固定期限合同,租金上涨率必须在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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