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吁请槟城州政府劝请州政府勿再一味要求发展商建廉价房屋,反而应该探索先租后买计划(rent-to-own scheme)。
该会槟城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指出,最近有几宗个案,购屋者一间4万2000令吉房子,申请1万7000令吉贷款却被银行拒绝。
“这房子的市价是16万令吉,但银行还是拒绝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槟城州内的廉价房屋,每间价格介于4万2000万至7万5000令吉。
“想要帮助穷困人士,州政府应该关注先租后买的计划。”
未考虑贷款能力
陈福星解释说,在这项计划下,租户可在支付几年租金后,就能买下来自居,而这种计划应由州政府承担。
谈起那些20万至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陈福星指出,州政府持有的首购者名单不实际。
“这份名单内并没有考虑有关人士是否有贷款能力。”
陈福星认为,州政府应该让发展商自行处理他们手上的项目和与首购族沟通,如此一来,发展商可先掌握这些首购族是否具备贷款资格等,而不是让榜上有名的人都可先申请可负担房屋。
更重要的是,他认为要实施这些计划,需要制定一个时间表。
“槟城的房地产价格只有越升越高,发展商未来可能无法再兴建可负担房屋,加上其他合规费用,使到这些计划越来越难以实施。”
发展商吁槟放宽公寓建筑
为了方便、灵活的设计与规划高楼住宅项目,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吁请槟城州政府,取消每亩只能兴建87间住宅的规定。
反之,该会要求槟城州政府实行2.8倍容积率(plot ratio rule),以及一亩最大建筑面积为12万2000平方尺的规定。
以上两个限制,是指发展商在每亩地上,可建2.8倍或共12万2000平方尺的建筑面积。
陈福星认为,取消了每亩只能建87间住宅的限制后,发展商可按照不同买家和不同家庭的要求,兴建不同面积与设计的高楼住宅。
“我们所讲的,都是那些价格超过50万令吉的产业。”
他说,这一类房产将填补高端住宅和可负担房屋(20至40万令吉)之间的市场。
目前,发展商想兴建价格至少50万令吉产业的高密度项目,必须建在商用地,同时需缴交多种税款。